武汉生物问题疫苗事件:当前百白破疫苗已恢复生产(3)

2018-07-27 17:09 来源:来源:启阳路4号


  牵扯多个行贿案 研发能力下降


  据武汉生物官网资料,该公司拥有强大的科研人才储备。


  建所60年来,国药中生武汉公司造就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生物制品学专家,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专家1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新药评审委员会专家12人,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4人,享受国家政府津贴者23人。承担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攻关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湖北省、武汉市重点攻关计划等多项重大课题,取得各级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147项。拥有“卫生部单克隆抗体中试实验室”、“卫生部狂犬病街毒实验室”、“湖北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实验动物中心”,以及P3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国药中生武汉公司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生物制品系统唯一的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17人,已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32名,硕士研究生124名,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1名,为生物制品行业培养了一批高级生物技术人才。


  武汉生物现有16个GMP生产车间,30多个品种通过GMP认证,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


  不过,近年来武汉生物研发能力呈现下降趋势。在医药行业媒体药智网发布的《2016年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中,武汉生物曾高居榜首,同门的天坛生物排名第三。但2017年和2018年,武汉生物和天坛生物都跌出了前十。武汉生物在2017年排名13,2018年已经跌出前50了。


  查询智药网的药品注册与受理数据库,武汉生物在2015年新药获批数有9个,这也为其在2016年的评选获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在此后的3年里,仅有3只新药获批,另只有两个新药在审批中。意味着未来武汉生物的上市新药数量也不会很多。相比之下,2018年获得榜首的齐鲁制药有6个新药获批。


  此外,凤凰网财经了解到,和长生生物一样,武汉生物疫苗销售屡涉行贿案。


  无讼网显示,2018年5月22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武汉生物销售人员程立鹏在蚌埠市销售武汉生物的狂犬免疫球蛋白过程中,为了感谢时任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行政科科长郭某在采购疫苗上的帮助,以及为了以后能多做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分四次送给郭某共计人民币91000元及小米手机一部,法院判决其构成行贿罪。


  2016年12月16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5年期间,国家工作人员陈某为武汉生物业务员王某乙销售疫苗提供帮助,收受王某乙9000元现金。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显示,武汉生物还曾因接种疫苗产品的不良反应而引来多起诉讼。2017年10月11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5日出生的王某前往社区卫生中心接种了由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由天坛生物(20.030, -0.26, -1.28%)生产的糖丸疫苗。当晚,王某出现高热,体温38℃。次日,王某在武汉市第三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2013年10月14日,王某被北大医院儿科门诊诊断为癫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作出《调查诊断书》认定:“可能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经审理查明,武汉生物对王某损害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但王某接种疫苗后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属实,为此,一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规定,酌定武汉生物承担一定的赔偿。


  在另外一宗许某与武汉生物、天坛生物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中,判决书同样指出虽然两公司的疫苗系合格产品,两公司对许某损害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责任要求武汉生物等承担一定的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武汉生物在2018年6月遭到行政处罚的产品,同样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而该产品正是多份判决书里所涉及到的纠纷产品。


  如何防止疫苗之殇?企业、监管部门、专家甚至个人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如何应对?疫苗专家建议要打通各个监管部门,进行协调监管和管理,同时作为企业自身在疫苗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测问题应该更加重视。


财经屋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