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云联惠:消费返利系新的传销骗局(3)

2018-06-29 17:20 来源:来源:《财经》杂志


  非法集资风险与消费返利边界


  云联惠在运营过程中,曾屡次被用户举报,也引起各地监管部门的注意。


  2016年上半年,云联惠被消费者频繁举报至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工商局,指其涉嫌传销。监管部门当时回应称,云联惠运营模式暂不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但涉嫌非法集资。广州市金融管理部门和公安正在调查此事,工商部门协同配合调查。


  云联惠在多地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官网上均“榜上有名”。湖南株洲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7月6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这类消费返现模式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资金运转不可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资金将面临极大风险。现今流行的“云联惠”等平台与当年“万家购物”类似,极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新的融资骗局。


  对于云联惠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此前有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预警。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告诉《财经》记者,承诺全部返还的购物返利模式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判断是否非法集资,关键看购买人的主要目的是消费还是投资获利,在资金全部返还的模式下,产品只是投资回报。


  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分析,此类“消费返利”案件,主要可能涉嫌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目前来看,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证据难度还比较大。


  5月8日,云联惠涉嫌传销被广州警方查处。消息传出后,云联惠会员一度陷入恐慌,但很快有“维稳会员”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会员不投诉、报案,“静静守护云联”。在“云联惠贴吧”,“云联粉”常发布黄明的演讲视频,并质疑公安机关的办案情况。《财经》记者加入多个云联惠维权群,大部分人对是否报警比较犹豫,也有人不解自己消费为何成为传销。


  国务院于2005年11月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对传销进行了界定。


  根据该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通常满足三点即可认定为涉嫌传销:交入门费;拉人头;多层代理、团队计酬。


  2009年7月,《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传销首次入刑。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首次明确传销层级“三级”判定依据,即“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即,满足这一条件要由公安机关介入追究刑责,未满足则由工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传销行为在中国已由传统的线下行为发展至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


  据腾讯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2010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的迅速发展,跨地域、无接触式的网络传销开始成为主流。由于参与者分散在全国各地甚至境外,电子证据难以固定,网络传销传播蔓延速度快,这也给职能部门的监管、取证、打击带来新的挑战。


  2017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与腾讯共同签署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合作备忘录,成立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今年2月28日,已累计发现涉嫌传销组织、平台3534家,活跃参与人数3176万,其中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为58%,可谓互联网传销爆发元年。


  其中,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消费返利的主要特征为:通过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部分返回,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形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和商家加盟平台回流货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消费返利”本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创新,实际为一种电子商务效果营销,返利平台、消费者、商家都能从中获得实惠。返利模式在国外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2009年在中国逐渐兴起,并逐渐受到网购一族青睐而迅速发展。据网易财经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5月,参与消费返利经营的代理商、商家会员、消费者会员人数超过3000万。


  曹磊认为,国内的返利行业早期比较“干净”,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站打着购物返利的幌子,不卖商品而靠发展下线盈利,逐渐演变为网络传销。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财经》记者分析称,目前消费返利包含多种模式:部分返利,属于一种正常的商品促销,类似于打折;全额返利,消费者付款之后,在一定期限之内分期分次全部返还;超额返利,商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后,消费者拿到的总额要超过所付金额,甚至高达数倍。


  赵占领认为,部分返利一般没有问题。全额返利与超额返利,实际上相当于以商品作为向消费者借款的利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行为。另外,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判断标准,一是人员链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二是计酬方法,从下线或者下下线购物的金额中抽取相应的比例,如果消费返利模式符合这两个条件,则有传销嫌疑。


  因涉传销已被查处的浙江万家购物网,类似于云联惠“消费返利”模式。其主打“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等宣传,诱使他人消费和入会,按照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等级别,实行层级计酬,涉案人员190万,金额高达240亿余元,遍及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万家购物”运营主体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亿家公司”)原董事长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及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200万元。


  彭冰称,“高额返利”等类似的庞氏骗局很难盈利,只能不断吸引新会员进入填补之前亏缺,但企业高管个人可能获利匪浅,资金链难以存续时有极大可能职务侵占携款“跑路”。


  据应建成传销案判决书,至2012年5月27日止,亿家公司已形成收支亏空1.9亿元。截至案发,在万家购物平台的会员账户内,应偿付会员债务7.73亿元,应偿付区域代理商佣金0.98亿元;按“满500返500,消费=存钱=免费”的承诺,则形成对会员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240.45亿元。


  但对于董事长应建成个人,判决书显示,应建成享受六代计酬的金牌代理商;获得股东分红120万元,获得公司奖金100万元;享受六代计酬积分奖励154万余元。


  与云联惠、万家购物“消费返利”相似的互联网平台,仍屡屡出现。腾讯在白皮书中建议,在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上,特别是针对新型网络传销模式的盲区要及时填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防范“消费返利(注册领返利红包)”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的公告提醒,防范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利”“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返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财经》记者了解到,在云联惠的维权群里,混迹其他投资项目的推广人,已经开始为云联惠会员们寻找下一个出路。


  (本文首刊于2018年6月11日出版的《财经》杂志)


财经屋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