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电子公司上亿债务逾期 金额达1.37元(2)
2018-02-24 16:59 来源:来源:华夏时报
在去杠杆的背景下,银行对煤炭企业的信用评级下调、 授信规模减少,贷款担保条件越来越严苛。一位业内人士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煤企中存在人工等成本过高、同质化竞争严重现象。产能不足,效益不高的煤企资金链存有隐患,而资金链出现问题,债务问题或将全面爆发。”
被子公司累及逾期非首次
2月5日,山西国电发布公告显示,截至 2018 年2月1日,山西国电分别收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电子邮件通知,国锦煤电应于 2018年1月到期的相关债务未能清偿,并要求山西国电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国锦煤电由山西国电全资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 51%、49%比例投资设立,主要负责运营交城 2×30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公告表明,由于经营业绩不佳,发生持续亏损,国锦煤电融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 致使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具体而言,国锦煤电应于2018年1月15日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到期租金339.12万元未能清偿,该项债务应由山西国电与美锦能源集团分别按 51%、49%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有分析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该项目中山西国电与美锦能源集团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对债务进行对应比例的清偿。
此外,国锦煤电应于2018年1月15日向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到期租金2824.19 万元未能清偿;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于2017年7月26日为国锦煤电签发票面金额为22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26日,应付票据款1086.21万元未能清偿。
此两项债务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由山西国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美锦能源集团以其持有国锦煤电49%股权向山西国电办理质押, 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 49%提供反担保,当该质押不足以向山西国电承担反担保责任的,由美锦能源集团向山西国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以上两个项目因山西国电49%比例的担保范围设置了反担保措施,因此49%与51%的担保责任,出现了清偿顺序的差异。
两项目49%比例的债务,首先应对美锦能源持有的国锦煤电49%股权进行股权质权的实现以进行债务清偿,若质权实现后不足的部分由美锦能源承担,若美锦能源依旧不能实现对应的债务偿还,剩余的部分则由山西国电承担;另51%的担保债务则完全由山西国电承担。
截至目前,山西国电表明,已于2018年2月6日履行担保责任,分别向上述三家金融机构支付人民币 339.12万元、2824.19万元、1086.21万元,代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偿付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山西国电表示,将向国锦煤炭追偿,同时,对于代偿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太原分行两笔债务,将要求美锦能源集团承担担保责任。
《华夏时报》记者则发现,山西国电被子公司累及出现债务逾期事件已非首次。
截至2018年2月6日,山西国电及所属子公司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约1.37亿。
其中包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1712.50万元,以及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994万元。目前,山西国电表明,此两笔逾期债务的具体偿还安排正在与相关方继续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山西国电表示,公司累计未清偿到期债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且相关债务人均为山西国电非重要子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据记者计算,目前山西国电累计未清偿到期债务占公司2017年6 月末净资产约0.56%(公司2017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以2017年6月末净资产计算)。
2月22日,记者联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信息披露负责人,截至发稿时,对方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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