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入职遭歧视:被辞职起诉后重新回到岗位(2)

2018-07-25 17:13 来源:来源:看法新闻


  继续维权


  起诉体检医院、疾控中心索赔


  小谢诉公司获得成功并得到赔偿,还重返了自己喜欢的岗位,“这仅仅代表关于我艾滋维权的案子刚刚开始。”他说。


  “考虑到涉及到内江的单位较多,而我常驻地在成都锦江区,如果对方没有申请管辖权异议,我尽量会在成都诉讼。”小谢以隐私侵权为由,将内江第六人民医院、内江市市中区疾控中心、内江市疾控中心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艾滋病小伙遭歧视:体检医院、疾控中心成被告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起诉的事实与理由是,小谢于2017年5月8日应聘某公司要求前往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在未告知小谢且未取得要求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小谢的血样样本提供给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由其委托给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从原告处采集的血样进行了艾滋病携带检测。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3条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原告认为其是否为艾滋病感染者,系原告的隐私,原告有自主决定是否公开和检测的权利。三被告未遵循法律规定,违反了自愿检测原则,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取样、检测并获取相关原告隐私信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小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其书面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原告为维护隐私权的合理支出。


  7月23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已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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