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重新开征:收费标准调至10元(2)
2018-06-05 17:05 来源:来源:中新经纬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一轮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止于2015年2月,此后不久,发改委和民航局将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进行了上调,由此前的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太平洋证券在此前的研报中指出,2015年后,国际油价步入下行区间,燃油附加费随之也停止征收。与此同时的近几年,航空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随着近期油价涨幅,2018年5月底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每吨5000元的价格线。按照之前文件精神,国内航司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
海通证券研报分析,6月公布的航空煤油出厂价5394元/吨,收取燃油附加费10元。若按照5394元/吨燃油成本计算,中国国航、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分别能覆盖5000元/吨以上的新增燃油成本的53%、73.6%、65.7%。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之前,国内部分航线的全价票已经开始了一轮上调。
4月13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印发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的通知》显示,目前已共1030条国内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外界“机票价格是否要涨价”的声音,在4月18日的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副巡视员张清表示,为防止出现票价大范围、大幅度的上涨,在制度上对每航季、每家航空公司调整价格的范围和幅度进行监督,幅度是1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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