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事件频发:富贵鸟凯迪生态在新增名单内(3)

2018-05-25 16:32 来源: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北京市证监局通报两起债券欺诈发行案例,其中“中恒通公司欺诈发行案”系全国首起主承销商因参与财务造假被判刑的判例。北京证监局在通报中明确表示,发行人和债券业务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应严守法律底线,尊重经济规律,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只顾眼前利益、饮鸩止渴。而在“厦门圣达威欺诈发行案”中,北京证监局指出,承销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是该案关注点之一,甚至存在因此而被追究民事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


  事实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券商可算是寥寥无几,但因债券违约而被监管部门开出警示函的证券公司却为数不少。此前,东海证券即因丹东港债券违约而遭遇辽宁证监局的警示函,而华泰联合、大通证券、中山证券3家券商也因亿阳集团债券承销中存在问题而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如果承销商在发行中并未存在配合财务造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也就是说达到了‘勤勉尽责’的标准,那么债券违约本身并不会由承销商承担责任,毕竟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不过,早期债券放量发行,部分中小券商在业务中存在瑕疵的情况也是有的。”上述固收人士表示。


  据悉,今后券商债券承销业务分类管理评价体系有望由“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债券承销业务能力以及债券承销业务质量”三大类评价指标构成,对债券承销的监管也将逐步趋严。但对于存续风险债券以及后续处理,部分券商仍需渡过为期不短的“阵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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