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放宽落户限制:工作两年社保一年以上可申请

2018-05-03 17:14 来源:来源:新浪安徽

  日前,合肥出台《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及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根据该方案,在城区稳定就业两年符合条件即可落户,进城农民将享受住房及最低生活等保障。


  稳定就业两年符合条件可落户


  根据《方案》,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凡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1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办理本人落户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或投靠。


  凡自愿来肥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有自有产权住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居住地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


  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从高校所在地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毕业后两年之内可在入学前户口迁出地、现工作地、实际居住地自由选择落户地,且不受迁移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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