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囧侵权案落下帷幕 光线传媒被判赔偿500万(4)

2018-04-13 17:02 来源:来源:新浪财经


  所有的投资方都不希望自己是承担风险最大的栽树前人,一旦发生其他投资方去摘果子,诉讼风险就出现了。


  许超认为,“公司应更加重视项目的风控,做任何一个项目前,无论这个作品会不会火,提前把版权、商标等权利切割清楚。不要等到项目成爆款了,大家都打破脑袋去分利。


  有更多的爆款,因为出品方互不授权,最终烂尾做不成续集或衍生作品,这其实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


  谈及《泰囧》一案,许超表示,“光线这个案子,之所以构成不正当竞争,也是他们自己意料之中的。因为如果不去这么宣传,第二(泰囧)的成绩可能不会这么好。反倒是武汉华旗丧失了一个开发系列作品的机会,所以判决光线赔500万,光线不亏。”(公司观察 文/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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