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拟挂牌上市:佛教商业化有违法规?(2)
2018-04-12 17:12 来源:来源:经济观察报
4月11日,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会务资讯”栏目刊载一篇署名为“奘真”的文章称,以“普陀山”名义上市,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并称“‘普陀山上市’事件,无疑关系到中央政府政策法规的权威,关系到佛教、道教健康发展的未来。希望有关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及时妥善处理。”
普陀山为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正在谋求在A股上市,目前已更新招股书,等待证监会审核状态。
这篇文章题为《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文中称,普陀山上市“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4月2日,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陀山”)发布更新后的招股书。此次普陀山IPO拟募资6.15亿元,将主要投入索道、船舶、立体停车库等项目。
普陀山,是世界佛教徒的信仰圣地、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华严经》“Potalaka”(普陀洛迦或补怛洛迦)的音译,该经记载“普陀山”为观自在菩萨(观音菩萨)的住地。
《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中称,普陀山的宗教人文意义,远大于其地理的意义。作为普陀山的精神文化内核,佛教与普陀山是无法剥离的整体。
文章称,此次“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普陀山景区旅游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租赁餐饮等业务打包上市,虽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资产,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资源,佛教寺院、圣迹及观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撑其上市业务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卖点”和“保障”。普陀山“上市”,显然有捆绑“佛教”上市之嫌,不可避免地会使佛教背负庸俗化、商业化的恶名,严重伤害佛教及信众的合法权益。
普陀山已IPO排队九个月,近期有望上会审核,发审委的审核结果将决定其能不能上市。
普陀山是舟山市国资公司、普陀区国资公司与普旅集团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国资委是普陀山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2017年,普陀山的净利润为1亿元、1.23亿元、1.19亿元,2016年营收和净利润是三年内最高,2017年微跌,这主要是由于当期普旅股份当期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根据国家旅游局2015年7月公布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统计表》,普陀山景区最大日承载量为11.2万人次。
上述的这篇文章更是直指:“普陀山上市”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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