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争取2018年完成(2)

2018-03-20 17:06 来源:来源:财政部网站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转移支付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预算评审操作规程等部门规章的起草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土地增值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债务法、国家金库条例(修订)、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一定的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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