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钻戒被寄丢:协商赔偿不成因未足额保价(2)
2018-03-15 17:03 来源:来源:深圳广电
客户没收到
根据运单流程监控,这单快递在2月11号下午3点47分显示为已签收状态,签收字样为一个潦草的“林”字。
派件员:包裹“被风吹走了”
因为钻戒贵重,林先生是越等越着急。等到第二天,他再联系上派件员时,又得到了另一个说法。
“被风吹走了”
“被风吹走了”
“被风吹走了”
“被风吹走了”
协商赔偿不成
因未足额保价
作为寄件方的史女士,只能在深圳干着急。她说这枚钻戒价值五万五千五百元,并出具了珠宝公司的出货单以及林先生的转账记录。
因此,她希望得到快递公司的全额赔偿,然而事情过去了将近一个月,双方依然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其关键问题在于,当时史女士寄件时为这枚钻戒保价了,但只保了五千元。
快递公司承认丢件责任
随后记者也与快递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这单快件派件员在派件过程中的确存在工作失误。
快递公司方面表示,事发后他们已尽力寻找,并报警处理。在快件无法找到的情况下,他们愿意做出赔偿,但只能按照保价的情况赔付五千元。
在这里
咱们来理一理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那如果用户购买保价并不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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