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好处:改革对我们的影响有哪些?(2)
2018-03-08 17:15 来源:来源:券商中国
2受益增加扣除项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董明珠提到,现在80后已经是社会的主流人群,但他们的孩子还很小,小的可能几岁大一点可能刚上初中。但孩子教育费用不低,比如小孩在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大概要3000元,甚至更高。一年几万元的教育费用对普通家庭压力不小,如果加上房贷,对生活确实会有影响。
马光远也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当然是好事,但中国个税最大的问题绝对不是免征额,而是税制本身设计不合理。由于中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而不是综合税制,这种税制一方面不考虑家庭的实际负担,另一方面主要盯着工资,导致个税几乎成为了工资税,穷人成为了交税的主要力量。不改变这一点,仅仅提高免征额没有太大的意义。
因此,本次个税改革本质上的变化在于,并不是简单的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了扣除项,并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香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已较为成熟。此前,券商中国记者曾计算过,对于大陆和香港的工薪族来说,同样境地与薪酬,内地缴税却五倍于香港。详情可点击《总理送出4个大礼包,份量最重是个税,首次增加“扣除项”!同样收入内地不用再比香港多交4倍的税》。
不妨我们先来看看其扣免项:
免税额包括子女、供养父母/祖父母、供养兄弟姐妹、有伤残受养人等。以2015/2016年度薪俸税来看,家庭中每名子女免税额为10万港元,且在子女出生年度可以增加10万港元免税额(即20万);
扣除项目包括个人进修开支、居所贷款利息、认可慈善捐款、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向认可退休计划支付的供款等,但每项设有上限。以2015/2016年度薪俸税来看,个人进修年度扣除上限为8万港元,住房贷款利息上限为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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