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什么时候提高?需要修法 按家庭征收难度大(2)

2018-03-06 17:13 来源:来源:华夏时报网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看来,中国13亿人,城乡区域差别比较大,要有相关方面的考虑,比如生活成本上升了多少,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测算过程。经过测算以后才能最终得出一个数,得出数据以后,还要提交全国人大,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后,最终定下来的,才是最终的起征点(免征额)。


  “因为涉及太多人,确定这个起征点(免征额)是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非常谨慎,过高和过低都不合适。”刘尚希说。


  由于税法是统一的,区域差异化征收的可能性不大。要考虑到区域差距,起征点(免征额)的确定要通盘考虑,找出一个最大公约数,另外总理报告中讲的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也是生活成本的一个内容。这个针对不同的人、不同家庭的情况实行的专项扣除,怎么扣除还需要好好研究。


  “具体时间取决于修法程序,需要看《个税法》修改在全国人大的计划里排在什么位置。”刘尚希介绍。


  由于个税改革还涉及到综合与分类的问题,现在以分类为主,以后怎样把这些综合征收也考虑到个税改革里,也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比如,综合征收需要掌握个人收入财产的信息,但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的系统,对于税改、个税法的修行有很大的约束作用,因为修订的法需要落地,应该考虑操作性问题,现有的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涉税信息真实全面的收集,都是急需提升的关键。


  “起征点(免征额)只是税制要素中的一个方面,个税改革涉及到其他很多要素的匹配配合,如果只抓住一个不计其余,很难形成公平合理的税制。”刘尚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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