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际电力1.8亿债务到期未偿还 山西首富被牵连(2)

2018-02-07 17:17 来源:来源:新京报


  据山西国际电力披露的违约情况,涉及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339.12 万元 ,债权人系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务人系国锦煤电,按照 双方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租 赁附表》等,国锦煤电应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向工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支付到期租金 339.12 万元未能清偿。


  涉及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金 2824.19 万元,债权人系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系国锦煤电有,按照双方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 其全部附件,国锦煤电应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向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到期租金 2824.19 万元未能清偿。


  涉及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银行承兑汇票 1086.21 万元 ,债权人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债务人系国锦煤 电,按照双方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签署《银行承兑协议》,渤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为国锦煤电签 发票面金额为 228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应付票据款 1086.21 万元未能清偿。


  山西国际电力表示,国锦煤电由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 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 51%、49%比例投资设立,主要负责运营交城 2×30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由于经营业绩不佳,发生持续亏损,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致使上述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据披露,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山西国际电力及所属子公司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累计金额为 17956.02 万元,包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1712.50 万元、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 1994 万元及本公告所述未清偿到期债务。


  据官网介绍,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1989年1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本60亿元。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逐步成长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占有发电和配电两端市场、控股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集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53家,参股24家,是山西省综合能源的投资商、运营商和服务商。


  2013年5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合并重组,晋能有限责任公司揭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当时指出,晋能集团的成立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一件大事,它的成立体现了煤电一体化和构建煤电和谐关系迈出了新步伐。


  山西国际电力在上述2月5日公告中表示,因相关逾债务人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能对公司整体 资信或信用情况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公司将持续披露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此番大型国企违约,对于山西而言不同寻常。


  2016年7月,煤炭产业最困难时期,山西省属七大煤炭集团曾由副省长王一新亲自带队集体到北京募资。王一新当时表示,山西省政府和山西国资委已经建立起必要工作机制,确保七大国有煤企不发生债务违约。


  王一新强调,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属煤企未发生一例债券违约,也没有发生一笔不良贷款,只有一家央企中煤华煜出现违约,一定程度上让山西省背了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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