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针对这件事发通知

2018-01-25 14:43 来源:看看头条

  中央针对这件事发通知


  今天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要说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一个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个通知提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央一直非常重视。


  政知君了解到,多位中共中央总书记都就此进行过表态或部署,中央首次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是在2000年。不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是第一次。


  本次,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涉黑的四类犯罪是重点


  这份通知是1月24日由新华社发布的,提到了行动的重点: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 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和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哪些重点领域?据新华社披露,黑恶势力渗透的重点领域已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


  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进行“软暴力”催债,典型的例子就是“校园贷”。


  这次中央下发的通知要求, 严惩要“依法”。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这一点与17年前不同。


  在2001年4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暨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要求,公安机关要尽快突破一批黑恶大案要案,迅速抓获一批黑恶势力的首要和骨干分子。各级法院、检察院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中央高层很早就关注“黑社会”


  在中国政治场域,打黑其实并不少见。


  “在我记忆里,‘文革’后最早提到黑社会的是彭真。” 上世纪80年代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原副局长的董仲行曾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那时候的特点是“城市中的团伙犯罪尤其突出,多次出现震惊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原因是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开放,曾因高压管制而稳定的社会治安迅速恶化。


  之后,1983年在主持中央工作的邓小平的要求下,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


  但全国犯罪数量并未被遏制。


  据上述媒体报道,2000年全国犯罪发案数为367万起,比1999年增加63%,“河南商丘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铁良公开给该市公安局长写信,称如果公安局开始打黑,他就在10天内取对方的人头。”


  2000年中央首次打击涉黑犯罪


  2000年1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自前述70年代以来,中央首次开展全国性的打击涉黑犯罪。


  一个月后(2001年1月9日),吉林四平市,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孙长春被判死刑,执行枪决。这是“打黑除恶”斗争开始后,全国第一起公开宣判的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案件,新华网称此举“打响了对首犯处以极刑的‘第一枪’”。


  2001年4月,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开幕,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开展新一轮“严打”提出明确要求。


  据《瞭望东方周刊》 报道,当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几乎全部出席全国治安工作会议,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首次。


  在当时的媒体报道中,“长春梁旭东案”被称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掉的一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梁旭东凭借经济实力和警察身份,在团伙中拥有统治地位。骨干成员均被安排在他属下的各公司任职,每月领取800元至3000元的工资。梁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包租两个房间作为长期活动地点,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骨干成员汇报工作,并制定了严厉的“家规”:组织的一切活动向梁请示汇报,如有违反,剁掉手指,打断双腿。


  1996年6月,一名成员因违反帮规,被砍掉左手无名指。1997年,一名成员又因违反“家规”被打断双腿。


  从“打黑”变“扫黑”,力度有变


  一个事实是,自部署以来,这个行动一直在持续。


  自2000年以来,只有2003年5月至2006年1月没有开展全国性的专项斗争。”《瞭望东方周刊》曾这样表示。


  2006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部署行动。之后,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


  十八大之后,该行动也并没有停止。


  据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观察,十八大以来至少召开过三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电视电话会,时间分别是在2014年9月12日、2017年6月15日和2018年1月23日,名称略有不同,但都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与 本次中央发的通知相比,有一字之差,一个是“打”黑除恶,一个则是“扫”黑除恶。


  新华社分析称, “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二,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


  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农村黑恶势力是重中之重


  这项行动虽然一直在开展,但各个阶段的重点并不同。


  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开展第一次大规模“严打”时,突出的特点是当时“城市里的犯罪团伙非常突出”,与经济利益结合的并不紧密。


  在2001年4月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提到,“严打”整治斗争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等三类犯罪。


  而到了2011年,新华社分析称黑恶势力发展出现新特点,包括“向政界渗透”“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黑恶势力严重侵蚀基层组织”。


  这次专项斗争则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这当然有现实背景。


  当下,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担心打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助长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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