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林醋业IPO:员工薪酬极低 多项数据恐存财务虚假

2018-04-09 15:46 来源:投资有道

  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林醋业)是一家以酿造食醋为主导产业,集食醋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6年6月20日披露招股说明书,2017年12月20日进行预披露更新,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753万股票,募集资金34,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年产10万吨酿造食醋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然而,记者通过分析,发现紫林醋业作为一个拟上市企业,竟然公司多个重要岗位人均薪酬低于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特别是研发人员待遇极其低下,让人怀疑公司是否存在账外支付?另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大量向非法人单位采购和销售产品,非常不规范,而且还存在着将厂房和土地亏本销售给公司实控人,涉嫌利益输送等多个问题。


  研发人员等薪酬极低,或涉账外支付


  据招股书披露,紫林醋业的员工待遇偏低,与上市企业极不相符,也存在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问题。该公司的员工分高层人员、中层人员、 一般人员三个层次,其中中层人员2014年-2016年平均薪酬分别为5.16万元、5.98万元、6.96万元,一般人员分别为2.81万元、3.32万元、3.94万元,而太原市私营单位平均工资2014年-2015年分别为3.10万元、3.35万元。也就是说,紫林醋业的一般人员工资低于太原市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在公司公布的具体岗位中,可以更加明白地看到岗位平均工资:2014年-2016年财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2.79万元、2.89万元、3.02万元,生产技术人员分别为2.44万元、2.75万元、3.09万元,行政人员分别为2.83万元、2.83万元、3.06万元,研发人员分别为2.88万元、2.92万元、3.35万元,可以看出公司绝大部分岗位工资都很低,都是低于太原市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特别是公司研发人员2014-2015年平均年薪3万元不到,到2016年才突破3万元,在一个拟上市企业中,这样的工资薪酬能吸引到优秀的研发人员吗?


  而公司却认为企业拥有一支优秀的研发队伍,招股说明书披露,“近年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吸纳了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了公司研发队伍的整体水平。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94人。”但为什么研发人员工资这么低呢?在一个正常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通常占比是较高的,只有高的薪酬待遇才能留住人才,才能充分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该公司通过账外支付了研发人员的部分薪酬,而且不仅仅是研发人员,其它的财务、生产人员也可能存在这样的账外支付的情况。


  采购和销售都大量面向非法人单位,或涉嫌利润操纵


  公司存在着大量向非法人单位采购的情况,采购范围涉及到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材料等。2014、2015、2016和2017年上半年,公司向非法人单位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4,192.4万元、3,694.51万元、3,412.55万元和860.43万元,交易金额一直居于高位。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在2016年度的采购中,通过非法人采购的高粱和大米的平均价格反而要高于法人采购的平均价格,其中的高粱的法人采购平均价格为2.43元,非法人采购平均价格为2.44元;大米法人采购平均价格为2.73元,非法人采购平均价格为2.82元,而这明显违反常规。事实上,2014年和2015年以及2016年都存在这样的不合理情况。


  同样的,公司存在着大量向非法人单位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向非法人单位销售主要为各经销商以非法人单位名义与公司进行的交易,以及公司自营门店对于散客的销售,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向非法人单位销售金额分别为17,235.61万元、20,451.47万元、27,209.04万元及15,143.3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27%、61.94%、66.64%及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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