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界代表委员吐露“心声” 八大焦点最受关注
2018-03-13 07:47 来源:证券时报
今年两会,证监系统有10位代表委员亮相,既包括现任和已卸任的证监会领导、职能部门及派出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会系统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其中不乏一些新面孔,如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等。截至目前,会程过半,他们依法履职、建言献策,带着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和投资者关切内容频繁“亮相”。
在两会的议题中,如何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成为了代表委员们讨论的主线,具体来看,资本市场服务新经济、完善退市规则、从严监管尺度等是两会期间资本市场的焦点议题,另外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惩处力度成为了共识。
焦点一:提高资本市场
服务新经济的能力
新经济、独角兽,成为了两会热词,不仅监管层表达了“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积极拥抱新经济的巨大热情,就连已经在境外上市企业也吐露出希望回归A股的意向,网易、搜狗、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的掌门人都纷纷表示,只要制度允许,期待着在A股上市。富士康A股IPO从申请到过会仅耗时36天的超快节奏,从侧面反映出资本市场对新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
姜洋:证监会支持国家战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产业,重点支持创新型、引领型、示范型企业,会改革IPO规则、出台一些措施服务新经济,按照现有规则支持新经济企业并购重组。
刘新华:新经济的模式、业态、盈利方式和过去完全不同,需要在司法上保证这些新模式的有效运行,这就要求进一步吸引人才,形成强有力的新型人才群体,为促进新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证。
王建军:应当允许一些未实现盈利的新经济创新型企业上市,这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有重大价值,也有助于推动国家经济结构升级,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在抓紧推进对新经济“独角兽”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提供条件,做试点和准备工作,深交所层面的规则准备已经基本完成,如果深交所不能为这些企业做好服务,不能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那将是重大损失。资本市场不能再错过这样的机会。“真诚地邀请新经济企业能够留在境内,也真心地欢迎新经济企业来深交所。”
提出修改《公司法》第103条、第131条以完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供给的议案,及时回应新模式、新科技及公共领域特殊企业合理的股权安排需求,进而完善基础性的公司制度。
陈小澎:证监会正深入研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的政策举措。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欧阳昌琼:对于新经济企业上市,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障碍的,应当大力支持;遇有障碍的,与国内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可能要做出特别安排。比如证券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要有连续盈利,公司法里规定要同股同权。有一些新经济企业做不到证券法和公司法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作出相关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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