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个人缴纳是否会“水涨船高”?(2)-财经屋

18-06-04 17:05 来源:闽南网


  个人缴纳是否会“水涨船高”?


  北京市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的上调,这是否意味着缴纳的社保基数一定有变化,缴的社保费用会更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并不一定是这样。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当然,各地也有更具体的缴费下限规定,如北京市养老保险的下限即为月平均工资的40%。


  可以算一笔账,如果一个北京职工的月薪3100元,这样他超过了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7706的40%),但是没达到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资的下限(8467的40%)。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费率为8%,那他2017年每月应缴的养老保险为248元(实际工资3100元的8%),2018年应缴的养老险则为270.96元,增加了22.96元。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社会平均工资的4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绝大多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员工,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


  灵活就业人员费用有何变化?


  北京市人社局昨日明确了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相关数字都比2017年有所提高。


  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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