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楼市新政2018:本市户籍限购2套(4)-财经屋

18-05-22 11:49 来源:至诚财经网


  七、加大市场供应


  (一)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 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就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的住房制度,把加强近期调控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明确 住房发展重点和工作任务,通过规划统筹土地、资金等要素配置,有针对性低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资金等要素配置,有针对性的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构建符合本市实际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制度,从 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多方培育供应主 体,依托现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组建住房租货企业,鼓励房 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规模化租货经营。多渠 或筹集房源,协调、引导企业建设、改道、收购(长租)一批房屋作 为租赁住房房源。建成市、县两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并投入 使用。完善市、县两级住房租货管理和服务机构网络、逐步形成 市、县(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网格化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体系。


  (三)加大城中村、糊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原则上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化安置为辅,对城六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取消考核要求。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 构违规预(销)售商品住房,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款等费 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承诺投资回报、发布虚似房源信息、代理 不符含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强制提供代办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整处。市发改部信意息查处哄抬房价、顶风涨价、不明码标价、超出明码标价销售、超出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 为,市房产部门重点责处违法销售、捂盘惜售、违规代理等共法违 规行为,市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房地产行业格式合同违法、发布传播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部 门重点查处承诺投资回报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 为。


  (二)加大惩处惩戒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 业和中介机构,通过警告、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其及时整改。对 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其违法违规 行为记入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列入企业信用信意公示 系统,按国家31部委《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予以惩戏。


  对出具虚假证明协助购房人确取购房资格的工作人员由纪检 监察机关依法处理。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 房。对教唆、协助购房人需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 构及其从业人员,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有关部门要采取停办 手续、降低资质等措施给予严厉处罚,涉媒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 处理。


  九、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大力宣传我市房地产市场测控政策措施,宣传住房保障工作 进展和成效,向社会传递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整、力度不减弱的决 心。加强正面宣传和其他引导,合面、准确、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 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或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 你本负面刻情监题,究则和处置机制,第一时间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制造市场恐慌,歪曲事实虚假报道、借机恶意炒作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4日


财经屋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