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报销?2018生育津贴报销流程-财经屋

18-03-23 14:58 来源:华律网

  生育津贴如何报销?2018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大连市生育保险适用于大连市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外省市驻连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简称职工)。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所以以个人身份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包含的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生育期间(含计划内一胎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男职工护理津贴(即护理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女性输卵管复通术、男性输精管复通术)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护理)津贴报销流程


  (一)申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1、女职工生育的: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


  2、计划内流产的: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居民身份证》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办理生育证,须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疗费现金收据(住院收据)、b超单、门诊病志(出院小结)、治疗明细及处方。


  3、护理津贴: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只有女方符合晚育(23周岁零9个月后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方才能享受护理津贴。


  (二)审核办理(报销时间为每月1-20日)


  1、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目前只有计划内流产暂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生育窗口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查询)。


  2、报销标准


  (1)生育的报销: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2)计划内流产的报销: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700元。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15%,其余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计划内流产的,暂时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


  (3)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4)护理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注:当年10月前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应在当年度12月20日前结算;10月1日以后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应于次年1季度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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