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2018 举例说明(3)

2018-01-04 15:31 来源:华律网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财经屋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