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申报通道正式开启 创新试点严格掌握规模节奏防范过度炒作(2)

2018-06-07 22: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悉,咨询委主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创新企业试点过程中,咨询委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围绕申请创新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征、发展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讨论。试点企业经过反馈会和初审会后,再召开发审会,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核。


  创新企业试点将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价格。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称,证监会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督促企业和中介机构对投资者切实负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化试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监管。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审慎报价。同时,将加强一线监管,防范过度炒作。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四类工作:一是交易所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交易变化,对影响市场局部或整体运行的异常情形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作用,督促重点监控频繁参与炒作的客户;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风险提示力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四是对于炒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将依法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业内人士认为,制定发布《CDR办法》及配套规则,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CDR,既为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CDR做好了制度安排,也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健全资本市场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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