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33亿非法集资案一审 超越集团实控人被判无期(2)

2018-06-06 22:52 来源:新京报


  当地知名企业和5万名集资户


  和众多集资户一样,43岁的王芳(化名)知道超越集团规模大,旗下有煤炭、房地产项目。


  2010年,她发现小区门口,超越营业网点常常有人排队存钱,“网点大概100平方米,存钱的人都排到门口了。”


  王芳想把钱存到超越,赚些利息买房。她和丈夫刘强(化名)都是濮阳人,20岁时便到安阳打工。早年间,王芳卖过凉皮,摆过地摊;刘强在齿轮厂打过工,干过各种各样的杂活。此后,王芳利用打工赚取的积蓄,在安阳开设了一家美容店;刘强也租了一间门店,开始做摩托车修理生意。


  王芳和刘强有一儿一女,四口人住在房龄近20年的小区内。房子是二手的,相对比较简陋,王芳一直想再买套房子。


  2010年,她看中了安阳市的一套新房,面积100多平米,售价40余万。她的存款本来是够买房的,但是考虑到装修费用及日后生活费,她决定把钱存到超越集团,赚一些利息来弥补。


  经打听,王芳得知,在超越集团存钱的年息为24%左右,存100万进去,一年后能挣24万元的利息,而在当时,将同样的钱存进银行,一年到头,仅能拿到3万多元利息。


  “这取20万,那取10万。”那年下半年,王芳通过两三个银行取出40余万元存款,并向哥哥、妹妹借钱凑够了50万。这笔钱,被她一次性存到了超越集团的营业网点。


  王芳并没有想到会出问题,一方面是超越集团名气够大,另一方面,她常常看到营业网点有人排队存钱,“这么多人存,就觉得肯定没事。”


  与杨清河关系密切的王晋江(化名)介绍,2009年开始,安阳地产业走俏。但由于银行贷款困难,企业纷纷依靠民间资本融资。据媒体报道,彼时,传销式民间借贷在当地兴起,该市一夜之间冒出300多家高息揽储的公司,跨地产、能源、矿产、汽车租赁等当地几乎所有行业。利息从最初的3分一路攀升,最高时达到了1毛出头。


  王晋江称,那个时候,为避免资金链断裂,超越集团的集资利息也升高至年息24%。


  当教师的刘永(化名)本来可以避免这场风波,他一直觉得,这纯粹是骗人的,不能相信。但在那时候,如果不投些钱,别人就会觉得这个人傻、憨,最终,在弟弟、妹妹的劝说下,刘永拿出2万元,存了进去。


  今年56岁的王慧颖(化名)是超越集团的老客户,存款已有20余年。起初存2万多元,之后,陆陆续续增加。


  王慧颖说,“利息从来没取过,利息是八千,我再存2000元补成整数,存到里面,像是滚雪球。”


  2009年,王慧颖一次性存了30余万进去。2011年,超越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前,她又存进8万元。据其介绍,她和妹妹在超越集团的存款,加起来有100万。


  在集资户的眼里,涉案前的超越集团在商业上一路凯歌、实力雄厚;杨清河热衷公益、名望颇高,因此,他们敢放心将钱存到超越集团。


  一审判决书显示,超越集团涉及集资群众达51354人。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以诚信理财、投资房地产、投资煤矿、购房认筹、原煤预订、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过发布广告、召开见面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吸收群众资金。


  自杀少年开读书社发迹


  “杨清河是安阳人,在安阳做出贡献,盖高楼大厦,也给安阳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2018年3月29日,杨清河案在汤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公诉人对杨清河说。


  作为超越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原人大代表,杨清河本人及其创业历程,在安阳当地几乎无人不知。


  王晋江告诉新京报记者,杨清河1967年出生于安阳县的农村,家境贫寒,父母都是普通农民。9岁那年,他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杨清河姊妹6人及2000元的外债。


  那时的杨清河,将读书当做摆脱贫穷的唯一出路。但高考那年,因过度疲劳、营养不良,他患上严重的眼疾,双眼的视力降至0.01、0.03,几近失明。花了2000多元,看了半年病,也没有恢复,被迫退学。


  “少年生活,是以我的一次自杀来结束的。”杨清河曾在一次报告会上提到,1984年春节,家人为他谋求出路,并建议他去当算命先生。“这个想法真的(对我)打击很大,想寻短见,我吃过20多片安眠药,后来不知道怎么着醒来了。”


  后来,杨清河进入村里的玻璃厂当采购员。1985年,18岁的杨清河拿着在玻璃厂挣得的积蓄,到100公里外的濮阳市清丰县,开了一个建材门市,不久后,经营范围扩大,增加了家用电器。


  通过销售黑白电视等家用电器,杨清河赚到第一桶金。两年后,他存下40多万元。那个时候,“万元户”都是相当不得了的。


  1988年,杨清河借鉴老乡张少鸿在郑州办读书社的模式,回安阳创办读去读来读书社。张、杨虽无交集,但有诸多相似之处——安阳县人、出身寒门、读书社起家,最终均因非法集资的罪名获刑。


  当年在读书社工作的马惠卿称,读书社的经营模式是,学生缴纳10元押金和2.8元折旧费;社会上的人缴纳15元押金和10元折旧费,便可免费借书一年。“后来成立文化公司,业务就大了,100块钱办一个读书证,1000块钱办10个读书证,一年到期之后,这些钱就会退还。”


  王晋江告诉新京报记者,1989年10月至1992年,3年多时间里,读书社的门店数量达到10家,书刊数量达到100多万册,读者增至6万余人。起诉书显示,杨清河在此时,已通过读书社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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