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建议将商业秘密刑事案立案门槛降为10万损失(2)
2018-03-15 21:58 来源:澎湃新闻
董明珠认为,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人才非正常流失带来的创新主体商业秘密的泄露;二是创新主体的商业秘密泄露后维权困难。
董明珠指出,某些企业为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恶意挖掘竞争对手的技术人才,且挖的速度,已经超过了企业内培养人的速度,造成创新型企业人才非正常的流失,损失惨重。
为提升创新水平,格力平均要花5-10年才能培养一名优秀研发人员,研发经费不设上限,按需分配。但近几年,格力电器辛苦培养的员工经常被国内外大型企业以各种形式恶意挖走,仅2014年,格力电器就被挖走几百名技术人员,一方面证明了格力技术的先进性,另一方面,人员的非正常流失,使得原本大量投入人力物力研究而获得的技术秘密和成果被泄露,因为商业秘密泄露,格力产品新上市不久,竞争对手马上推出了相似的产品。这严重影响了格力电器的创新速度、正常经营和市场竞争。
此外,格力电器与核心骨干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格力电器会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员工离职后1-2年内应不得到竞争对手处就职。但挖人企业会给员工想出各种办法来规避法律漏洞,例如,某员工离职后,名义上他没有去竞争企业,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一个不相关的企业,而实际上是为竞争企业服务。
她在建议中指出,随着社会发展,人才的流动是正常的。但恶意挖人的企业通常利用无法兑现的承诺和待遇(如职位晋升、待遇提高等)引诱人才,甚至将整个技术团队一并挖走,其意不在人才本身,而是希望通过恶意挖人窃取竞争对手的核心技术或最新研发项目,获得专利和技术优势,快速地从中获取利益,其是以窃取企业知识产权为目的,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其产生的恶劣影响不容小觑——有经验的人才频繁被恶意挖走,将导致企业不愿意招录、培养无工作经验的应届大学生,而倾向于互相恶意挖角、对人才奉行“拿来主义”思想。长期如此,将导致企业人才梯队无法得到有效培养,知识技能无法沉淀,会造成整个国家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升,并影响国家就业环境。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