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顺序及标准

18-03-09 16:29 来源:华律网

  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顺序及标准


  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的死亡军人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其发放顺序是:


  (1)有父母(或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2)有配偶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绘配偶;


  (3)既有父母(或抚养人)又有配偶的,各发一半;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供养亲属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亲属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抚恤金标准:


  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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