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基“告别”大额T+0赎回 规模增长放缓成必然

2018-06-07 22:43 来源:上海金融报

  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行为进行系统性规范,其中,“单日T+0赎回上限为1万元”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对大部分投资者影响有限,但未来货币基金将无法满足大额支付的需求。长远来看,货基规模增长放缓是必然。


  新规意在防范风险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主要从五个方面对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业务提出要求:一是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三强化、六严禁”的原则要求,即强化持牌经营要求,强化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与同卡进出要求,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竞争要求;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严禁其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严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用于“T+0赎回提现”业务,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严禁对基金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


  二是对“T+0赎回提现”实施限额管理。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设定在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的“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


  三是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四是规范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和信息披露活动,加强风险揭示,严禁误导投资者。


  五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根据央行的解释,货币基金新规出台的背景在于部分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接或变相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个别基金出现排他性销售、非公平竞争情况;部分基金片面强调收益和便利性,忽略风险提示,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流动性风险。”业内理财分析师刘银平在接受《上海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货币市场基金近年来发展得非常快,但投资者对其风险认知度较低,如果出现风险,影响将非常大。T+0业务由于需要机构垫资,若发生风险情形,波及面将更广。”薛掌柜基金组合研究院分析师向《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因此,管理层不断对其运作进行规范,也运用窗口指导规范机构行为。此次新规出台的主要目的也是防范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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